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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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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中发协字(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及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由中国发明协会、永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定于2015年10月24日至27日在浙江永康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永康市科学技术局、浙江中国科技五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
    浙江省永康市是市场经济发达地区,也是五金产业集群发展的地区。地方企业和行业急需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这为全国发明展览会创造了很好的展示交流和对接转化的平台。本届展览会的主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届时将有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以及有关行业协会、解放军等单位组团参展,将集中展示一大批技术发明创新成果,是一次全国性的发明创新和大型技术贸易交流活动。展会期间还将举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论坛,创客论坛,青少年创新论坛,知识产权论坛和评选奖励优秀发明成果等活动。这将在相关地区创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为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展会期间还将组织本地政府及企业用户、风险投资商与发明人进行项目洽谈对接和知识产权拍卖交易等活动,为大力促进发明成果转化搭建有效平台。
    希望各地发明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参展,并希望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发明家、企业家及热心关注发明创新的各届人士积极参展或到会参观。特别希望为产业结构升级、为企业技术改造而寻找自主创新项目的有关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和风险投资商积极参加展会,与发明人进行交流、洽谈合作,共同为我国的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
    为认真筹备并举办好本届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项目要求
(一)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要重点组织五金产业集群和青年创业、群众创新的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展。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年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或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技术(产品)资料。
(四)已参加过中国发明协会举办的发明展览会的项目,本届仍可以参展,积极参加宣传、展示、交易等活动。但如属于以前曾申报过评奖而在技术上无实质性改进的,不得重复申报评奖。
(五)凡有知识产权纠纷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司法部门尚未做出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六)各参展单位和参展组团单位要对参展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以确保质量。
二、展览方式和费用
    参展项目一般应有实物展品展示和展板展示。
(一)展板展示。每块展板要求宽0.9米、高1.2米,展板内容可以是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二)展品展示。展品可以是实物(外型长度不超过1.5米,高度不超过1米,特装除外)、样品、模型,同时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三)展厅内每个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3m×3m),每个展位的参展项目不超过5项。展会为每个展位提供一张展桌和两把椅子,提供220V电源。若需要380V电源或其它服务,需事先申请且费用自付。
(四)参展费用(人民币):每个展位收费4500元;光地每平方米450元(36平方米起租)。浙江省以外的展位费汇至中国发明协会指定账号,浙江省的展位费请汇至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指定账号。
三、技贸对接论坛活动
    在积极组织发明人、专利权人参展的同时,将组织公司、企业和投资商到展览会上开展发明成果洽谈和合作开发等活动,有效地促进发明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实施。各发明成果、专利技术拥有单位和个人,事先要做好转让、许可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商业计划书)。展览会期间主办方将召开推介会,有选择地推介一批重点参展项目。各参展团如有在展览会期间重点推介的项目,请将项目材料事先报中国发明协会。项目需求方也要尽早与发明协会联系,提出项目需求的具体条件,与发明人尽早进行联系,作好准备工作。
四、评奖工作
    为鼓励发明创新,促进发明成果、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中国发明协会报经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了“发明创业奖•项目奖”。在展览期间中国发明协会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奖办法》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设立的专项奖,并分别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
    各参展团要对参展项目认真审核,做到心中有数,一方面要组织参展人员认真准备申报评奖项目资料(如:主要专利文件及专利证书复印件、检索报告、查新报告、鉴定报告及行业或全国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另一方面要积极协助展览会主办方做好工作,使参展单位和个人正确对待评奖。
此外,主办单位还将评选出“优秀展团奖”,并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五、参展办法和组织领导工作
(一)本届展览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行业协会等有关组织,解放军等有关单位分别组团参加。
(二)各参展组团单位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本展团的各项工作。从2015年7月1日至8月20日,各组团单位须登录中国发明网www.cainet.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各组团单位要组织人员上网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参展项目汇总表”、“成人参展项目情况表”或“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参展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成人参展项目情况表”或“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纸质评奖技术资料(详见附件3)装订成册(一个项目一份项目情况表,并与该项目纸质评奖技术资料装订成册),于2015年8月31日前由组团单位报送中国发明协会。应缴纳的展位费用也应同期汇出。
参展人员应尽量携带产品、样品或模型参加展会,不得提前撤展,不得提前撤人。
(三)为加强对展览会筹备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展览会的各项具体工作。
六、日程安排
(一)10月21日特装展位报到、布展。10月22-23日全体参展人员报到、布展。请有关参展人员将抵达永康的时间提前通知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报到后,凭汇款证明或缴费发票复印件领取展会票证和相关资料。
(二)10月24日至27日展出,在此期间将组织发明成果对接洽谈、论坛等有关活动。
(三)10月27日下午举行展览会闭幕式和颁奖仪式。
七、组委会办事机构通讯地址
(一)中国发明协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6层606室
邮    编:100120
联 系 人:韩冰 鲁佳意 郝晓英
联系电话:(010)58515120 58515121
传    真:(010)58514838(24小时开机)
电子邮箱:  cai_zhb@sina.com
网    址:  http://www.cainet.org.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账    户:中国发明协会
账  号:0200010009014418562
(二)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五湖路1号 
邮    编:321300
联 系 人:胡通通
联系电话:(0579)87282888  87282878
传    真:(0579)87282876 
电子邮箱:  ykhz@ykicec.com
网    址:  http://www.ykicec.com/
开户银行:永康市工行五金城支行
帐    户: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
帐    号:120 803 010 920 003 5779           
(三)展品到货站:浙江省永康市五湖路1号
收 件 人: 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ykhz@ykicec.com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五湖路1号
邮  编:321300
联 系 人:李晓琛
电话(传真):(0579)87282888  87282878
手    机:13665869842
参展单位的展品请于2015年10月20日前运抵浙江省永康市,外包装请写明“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字样。展品到站后的提货、运输、搬运、仓储以及代办展品提运及撤展发送业务等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成人参展项目情况表.doc

附件2 第二十一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doc

附件3 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目录.doc


中国发明协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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