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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终评会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院(所)、教研室、教育学会中小学劳技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发明协会,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从小就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的讲话精神,为青少年搭建施展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平台,促进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经报教育部批准,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主办,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按计划顺利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委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创新作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对各省市推荐作品进行了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委会进行了初评,已评选出金奖、银奖候选作品1094件(其中,“创新发明类”候选作品567件,“工艺技术类”候选作品527件),推荐参加终评展示;同时评定优秀奖作品1123件(其中,“创新发明类”作品423件,“工艺技术类”作品700件)。

为了大力宣传和表彰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国组委会将在适当的时间进行全国终评展示并颁奖。

现将初评结果和有关展评会的若干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展评活动初步安排

本届展评活动将继续呈现综合、立体的特点,在展评“中小学生劳技教育优秀创新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创意设计制作竞技比赛,表彰“优秀创新作品指导教师”等,活动期间还将穿插安排中科院院士“科普大讲堂”活动。

 

    二、参评对象及要求

    1.参评对象

    经全国初评入围金、银奖的中小学生优秀劳技创新候选作品(含“创新发明”和“工艺技术”两类)的作者及指导教师均可参加终评展示。

    2.要求

   (1)“创新发明类”候选作品参展要求:经全国初评入围金、银奖的“创新发明类”候选作品的作者及指导教师需携带全国初评获奖提名的作品(样品或模型),并制作90cm宽×120cm高的喷绘展板(即喷绘相纸。每个作品一张相纸,附图片和作品文字说明)参加展览、终评。

在展览和终评过程中,要求创新发明类候选作品的作者负责对其作品进行操作演示和讲解,并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以便评委根据展板内容和作品演示进行终评。因此,如初评入围作品的作者不能携作品到会,即视为自动放弃金奖、银奖的评选资格,降为优秀奖。

   (2)“工艺技术类”候选作品参展要求:经全国初评入围金、银奖的“工艺技术类”候选作品可由作者或指导教师携带全国初评获奖提名的作品(样品或模型),并制作90cm宽×120cm高的喷绘展板(即喷绘相纸。每个作品一张相纸,附图片和作品文字说明)参加展览、终评。

   (3)全国初评入围作品的作者请将参评作品的电子件(作品照片、文字说明、设计思路等)发到laojizhengwen@sohu.com邮箱,以便赛后开展对于优秀作品的后续宣传工作。

 

    三、现场竞技活动

    参加全国展评活动的作品作者可自愿参加现场创意设计制作竞技比赛(竞技比赛项目另发)。

 

    四、全国展评并颁奖会将于2014年10月举办。会议通知将在2014年9月初发放。

 

    五、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全国初评金、银奖候选作品提名名单附后。请及时通知作者及所属学校(机构)做好参展、参评的准备工作,并督促获奖提名者尽快完善自己作品,准备参会。

 

  会务组地址: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甲9号603、604室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64989604、64989603         传真:010-64989603

  联 系 人:北  京:13381159609(李慧)    13701310737(刘)

 

 

 

   附: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劳动技术教育创新作品展评活动”全国初评金、银奖候选作品提名名单

 

 

创新发明类入选名单.xls

 

工艺技术类入选名单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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